|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提前90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续办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办理继续经营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继续经营申请表 (二)前置(专项)审批主管部门关于同意其经营该项业务的批复”(用户可选择“有”或“无”) (三)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表(分业务表)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同意续证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六)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承诺书 (七)已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 (八)经营许可证(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