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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跨地区码号备案(仅在省局)

发布时间:2023-04-18 15:00

4.跨地区码号备案(仅在省局)

码号使用者对规定范围内码号开通的前期工作准备就绪后,应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批准文件和备案材料(包括码号启用技术方案、码号启用前期准备情况、码号启用实施进度安排和联系方式)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备案。

4.1  需提供要件

跨地区码号备案表(资料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政务服务--行政许可--电信和互联网业务--电信网码号资源调整审批--在线办理

4.2  办理路径

窗口办: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5号综合窗口

网上办:辽宁政务服务网:

https://center.lnzwfw.gov.cn/api/web/matter/getContent?id=6f4ddf9b-2679-48ac-8363-12cad63c6f9c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

https://ythzxfw.miit.gov.cn/

 

4.3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4.4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办理,请您选择“网上办”方式。如有问题可拨打024-86581138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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