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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发布时间:2026-07-02 11:34

为落实《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6版)》,近日,辽宁省通信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物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持续推动光纤到户、建筑物移动通信等6项国家强制性标准落地,保障电信基础设施通行权与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的权利。

《通知》要求,新建房屋建筑项目须按标准配建光纤到户及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严禁建设单位签订排他协议、违规收取进场费、协调费等费用。老旧小区等既有建筑更新改造时,须同步更新改造通信基础设施,产权单位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两部门将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对限制平等接入、擅自降低标准等行为依法处理,切实解决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进场难、接入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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