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通信管理局2020年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决算报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正司局级)为管局派驻辽宁省的信息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为二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我局资产管理部门内设在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局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财务人员负责局资产管理工作,局内各部门安排专职人员担任部门资产管理员。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通信行业管理政策法规,统筹规划辽宁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并实行行业管理;监测分析辽宁省通信业运行态势并发布引导信息,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担推动实施辽宁省“三网融合”的有关工作。
(二)协调辽宁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受管局委托,负责辽宁省重要通信设施建设管理;监督管理辽宁省通信建设市场;指导辽宁省通信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依法监督管理辽宁省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电信服务资费和质量;保障普遍服务,推动行业自律;根据授权负责辽宁省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地址等资源的管理;监管辽宁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互联互通和公平接入。
(四)组织协调辽宁省应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担辽宁省国防通信信息动员和战备通信相关工作;管理辽宁省党政专用通信工作。
(五)协调管理辽宁省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网络信息安全平台;监管辽宁省网络运行安全;拟订辽宁省电信网络安全防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辽宁省网络安全应急管理和处置;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配合开展辽宁省特殊通信、网络环境和信息治理有关工作,配合处理网络有害信息;拟订辽宁省通信管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承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及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2020年部门决算包括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54.7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468.36万元,减少22.06%。主要原因是为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预算经费被进一步压减,相应收入与支出同比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6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5.55万元,占99.9%;其他收入1.29万元,占0.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分析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91.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13万元,占31.15%;项目支出888.96万元,占68.8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80.57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26.10%。主要原因是无线电监管等经费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0.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6%。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3.4万元,减少26.31%。主要原因是无线电监管项目等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大幅减少。
图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0.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74万元,占4.26%;
卫生健康(类)支出26.77万元,占2.12%;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155.6万元,占91.7%;
住房保障(类)支出24.05万元,占1.9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60.1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57.06万元,支出决算为5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8%。
2.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0.05万元,支出决算为2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87%,完成年初预算的66.84%。
3.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9.46万元,支出决算为26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
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业监管(项)。年初预算为873.99万元,支出决算为88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2%,支出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是使用了上年行业监管项目有上年结转资金。
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4.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2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退休人员医疗费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108.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2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55.2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83万元,完成预算的6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的5.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厉行节约,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8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9.53%;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4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绩效自评项目数量共1个,项目名称为辽宁省无线电及信息通信监管与发展,项目覆盖率100%,全年项目预算批复金额为873.99万元,执行金额873.95万元,执行率达99.99%。预算执行进度较好,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
总体看,在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面,我局依据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前期准备,明确工作分工、了解基本情况,不断完善我局绩效指标体系。但是还存在不足,一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内容会因为实际情况发生变动,与预算时拟定的时间或者内容有所不同,下一步在工作中尽量提前拟定项目具体实施时间,明确项目内容;二是发现绩效目标还可以进一步细化,下一步在制定绩效目标时将进一步结合工作实际,提升目标的指导性。三是部分项目开展时间较晚,导致出现了年末集中付款情况,在后续工作中将进一步改进。
我局将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考核指标,使各个环节更加有序连贯;在执行过程中加紧项目库建设,提前项目开展时间,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并加强日常监督,由局办公室进行专项督办,督促业务处室加快项目进程、保证项目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年初预期绩效目标及指标的顺利达成。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8.18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6.6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指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管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局支出。
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管局离退休干部局统一管理的部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管局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3.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管局用于离退休干部局为部机关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管局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管局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管局用于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中央财政集中安排给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中央财政集中安排给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节能环保(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指管局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十一)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管局预算主要涉及制造业、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两个款级支出科目。
1. 制造业(款):指管局用于轻工、机械、电子及通讯设备等制造业的支出。
2. 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指管局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工作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改革支出包括三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和购房补贴(指无房和未达标住房补贴)。
1. 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2. 提租补贴(项):是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职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3. 购房补贴(项):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三)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