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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3050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7-06 12:15

任殿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落实通信报装和通信接入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并行流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20199月,我局与省营商局、住建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涉及通信领域有关工作的通知》(辽通信管联〔20195号)。20204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5G网络、数据中心建设推进会,我局高度重视,加大通信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力度。

(一)多方沟通,为通信网络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在省政府大力支持下,推动省政府出台《辽宁省加快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方案》,省政府将5G网络建设列入“重强抓”考核,周调度、月考核进展情况。积极沟通各部门,推动省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降低5G基站用电成本有关事项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0220号);推动省营商局组织有关单位先后2次召开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类项目审批工作专题会议,并将于近日下发审批绿色通道专项工作方案。全省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均将5G网络建设应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分解任务、强力推进、效果显著。

(二)加强统筹,编制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纲要

我局与省发改委、省政府政研室、省卫健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联合编制了《辽宁省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纲要(2020-2025)》。《规划纲要》立足我省“新基建”发展现状,按照世界先进标准定位,以打造新一代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战略性通信公共基础设施为总体目标,合理规划5G网络服务能力、局房设置、管道建设、基站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满足5G发展总体需求,并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特别是体现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全面归结国土空间规划、与市政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建设的理念,同时提出了规划实施路线、措施、方法、步骤。

(三)规范建设,制定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强化空间资源保障和公共设施开放共享,推动5G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融合建设发展,我局组织编制《辽宁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525日,进行了业内专家论证,正在报省住建厅批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强标,同步配套

推动住建主管部门共同落实《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47-2012),并尽快出台省级标准《辽宁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将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融合建设发展。推动住建主管部门,将通信主管部门纳入工程联合验收小组,保障用户公平选择权。

(二)统筹建设,资源共享

进一步加大5G网络建设力度,确保全年指标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同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2020年共建共享管理指导意见,深入推进电信运营企业间、通信基础设施与市政基础设施间共建共享。

(三)规范建设,加强保护

推动出台《辽宁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在法规层面解决困扰通信行业多年的基础设施没有“出生证”和“身份证”问题,依法建设、依法保护,最大发挥通信基础设施效能,助力辽宁高质量发展。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20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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