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040375号提案的答复
郑大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5G网络部署推动社会杆路资源与通信铁塔资源开放共享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真抓实干,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效
2020年,我局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支撑5G网络加快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以深入推进5G共建共享为重点,强化统筹集约建设和存量资源共享,继续推进通信杆路、管道等传输资源共建共享,坚决杜绝住宅区和商务楼宇宽带垄断,保障电信基础设施建设通行权和用户公平选择权,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坚持“能共享的不新建”,充分发挥社会资源储备优势,顺利完成5G网络建设年度任务。
(二)多方沟通,为通信网络建设创造良好环境
2020年,我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推动省政府出台《辽宁省加快5G 网络投资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的“省促进5G通信网络投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市政府高度重视,出台相应规划与措施,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疑难站址问题。
我局主动协调省发改、自然资源、公安、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联合省营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5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类项目审批的指导意见》,解决了目前我省5G建设类项目审批时间过长,效率过低的问题。
(三)加强统筹,编制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纲要
我局与省发改委、省政府政研室、省卫健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联合编制了《辽宁省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纲要(2020-2025)》,立足我省“新基建”发展现状,按照世界先进标准定位,以打造新一代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战略性通信公共基础设施为总体目标,合理规划5G网络服务能力、局房设置、管道建设、基站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满足5G发展总体需求,并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特别是体现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全面归结国土空间规划与市政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建设的理念,同时提出了规划实施路线、措施、方法、步骤。
(四)规范建设,制定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
为强化空间资源保障和公共设施开放共享,推动5G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融合建设发展,我局组织编制了《辽宁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进行了业内专家论证,正在报省住建厅批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强标,同步配套
推动住建主管部门共同落实《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 50846-2012)、《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847-2012),并尽快出台省级标准《辽宁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将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融合建设发展。推动住建主管部门将通信主管部门纳入工程联合验收小组,保障用户公平选择权。
(二)统筹建设,资源共享
省公安厅将积极协助谋划5G站址规划和建设,超前进行网络部署,推动5G规划和公共资源共享利用等工作。公安部门已同意共享使用现有公安交通信号灯杆、标志杆,实现“多杆合一”。同时,积极配合住建等部门做好通信基础设施与建筑物“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指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在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与通信管理部门充分对接通信光缆、机房、基站、管线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建设需求,统筹规划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合理确定相关通信基础设施的布局,集约化推进建设和升级改造,确保通信基础设施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信息通信技术发展要求。省住建厅将指导各地住建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5G项目建设进场,优化相关审批流程,开放市政资源,各地建立日常调度机制,互通信息,及时发现疑难问题并迅速采取措施解决。促进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建设,推进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建设,鼓励在新建道路中,智慧灯杆与道路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在既有道路改造中,充分结合道路品质提升工程,同步开展智慧灯杆改造更新。优化灯杆设计技术参数,提升灯杆杆体承载强度,预留多功能设施安装空间。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