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智慧家庭工程师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市通信管理局办公室,各拟参赛单位:
按照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辽工发〔2022〕19号)安排,切实组织好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智慧家庭工程师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大赛在省职工技能大赛工作领导办公室指导下,由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通信管理局联合主办,辽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辽宁省互联网协会、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协办,成立大赛组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负责大赛的各项组织和协调工作。大赛组委会主任由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李志成担任,组委会委员由主办及协办单位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担任。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辽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由相关人员组成综合组、赛务组、技术组和监审组,分别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赛务保障、裁判考核、监审仲裁和大赛活动总结宣传推广等日常工作。
二、比赛方式
大赛为个人赛,设智慧家庭工程师比赛工种(比赛内容见附件2)。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阶段
初赛考核理论知识,采用闭卷机考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判断,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省内各市分别进行初赛,每个市前5名选手进入决赛,初赛成绩占决赛总成绩权重的20%。
(二)决赛阶段
决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和现场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权重比设定为理论知识考试20%;现场实际操作60%;初赛成绩20%。
三、大赛实施
(一)初赛阶段:2022年8月底前完成。
(二)决赛阶段:2022年9月底前完成。
四、大赛报名
(一)各市通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拟参赛选手报名及资格审查,选手需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辽宁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2.需具有1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3.往届大赛荣获“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和“辽宁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的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4.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5名参赛选手。
(二)请参赛选手于8月20日前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详见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官网(https://lnca.miit.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报名时将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参赛选手登记表》(附件1)电子扫描PDF版上传至报名系统,经由大赛组委会审核批准后方具有参赛资格。
五、奖励办法
(一)对荣获大赛第1名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原则上推荐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和“辽宁省技术能手”称号,已获得上述称号或相当称号的人员不再重复授予;给予20000元资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荣获大赛2至5名的选手,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颁发名次证书,依次给予15000元、10000元、8000元、5000元资金奖励。
(三)参与年度市级初赛选拔,且入围省级决赛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选手证书,给予1000元奖金。奖金和证书与省级决赛荣获名次选手不兼得。
六、相关要求
(一)各市总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通信管理局办公室要坚持全省一盘棋,做好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积极组织职工参赛。大赛承办、协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谋划设计,广泛发动,注重细节,精心组织,系统推进,按时间节点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培训和大赛一体化推进,大赛既要注重选拔高技能人才,又要注重职工参与率和有效覆盖面,推动职工队伍职业技能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大赛规则组织开展大赛活动,对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保证大赛经费运行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管理使用大赛经费,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者责任。
(五)做好大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对大赛活动和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进行全过程宣传报道。
(六)加强大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卫健部门沟通联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科学制定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辽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人:安 康
联系电话:024-22855556、17702426080
邮箱:674241542@qq.com
附件:1.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智慧家庭工程师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docx
2.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全省智慧家庭工程师技能大赛技术文件.wps
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工作领导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