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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智慧家庭工程师技能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9 13:35

通信管理局办公室,各拟参赛单位

按照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的通知》(辽工发〔202219号)安排,切实组织好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智慧家庭工程师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大赛在省职工技能大赛工作领导办公室指导下,由辽宁省总工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通信管理局联合主办,辽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辽宁省互联网协会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协办,成立大赛组委会及其工作机构,负责大赛的各项组织和协调工作。大赛组委会主任由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李志成担任,组委会委员由主办及协办单位相关处室工作人员担任。

大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辽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相关人员组成综合组、赛务组、技术组和监审组,分别负责大赛的组织管理、统筹协调、赛务保障、裁判考核、监审仲裁和大赛活动总结宣传推广等日常工作。

二、赛方式

大赛为个人赛,设智慧家庭工程师比赛工种(比赛内容见附件2)。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阶段

初赛考核理论知识,采用闭卷机考方式进行。试题为客观题,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判断,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省内各市分别进行初赛,每个市前5名选手进入决赛,初赛成绩决赛总成绩权重的20%

(二)决赛阶段

决赛理论知识考试现场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权重比设定为理论知识考试20%;现场实际操作60%;初赛成绩20%。

三、大赛实施

(一)初赛阶段:2022年8月前完成

(二)决赛阶段:2022年9月底前完成。

四、大赛报名

(一)各市通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参赛选手报名及资格审查,选手需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辽宁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2.需具有1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3.往届大赛荣获“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和“辽宁省技术能手”及以上荣誉的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4.每个单位原则上限报5名参赛选手。

(二)请参赛选手于8月20日前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详见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官网(https://lnca.miit.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报名时将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参赛选手登记表》(附件1)电子扫描PDF版上传至报名系统,经由大赛组委会审核批准后方具有参赛资格。

五、奖励办法

(一)对荣获大赛1名选手,符合条件的,原则上推荐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和“辽宁省技术能手”称号,已获得上述称号或相当称号的人员不再重复授予;给予20000元资金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对荣获大赛25选手,由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颁发名次证书,依次给予15000元、10000元8000元、5000元资金奖励。

参与年度市级初赛选拔,且入围省级决赛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优秀选手证书,给予1000元奖金。奖金和证书与省级决赛荣获名次选手不兼得。

六、相关要求

(一)各市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通信管理局办公室要坚持全省一盘棋,做好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积极组织职工参赛。大赛承办、协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谋划设计,广泛发动,注重细节,精心组织,系统推进,按时间节点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坚持培训和大赛一体化推进,大赛既要注重选拔高技能人才,又要注重职工参与率和有效覆盖面,推动职工队伍职业技能素质得到整体提升。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大赛规则组织开展大赛活动,对暗箱操作、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保证大赛经费运行安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定管理使用大赛经费,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者责任。

(五)做好大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对大赛活动和大赛中涌现出的优秀选手进行全过程宣传报道。

(六)加强大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卫健部门沟通联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科学制定竞赛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赛事活动稳妥、安全、有序开展。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辽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人:  

话:024-2285555617702426080

674241542@qq.com


附件1.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智慧家庭工程师技能大赛参赛选手登记表.docx

    2.2022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暨全省智慧家庭工程师技能大赛技术文件.wps

    3.报名方式.docx


 

                

辽宁省职工技能大赛工作领导办公室

                        20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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