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5 16:06
近期,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为保护用户利益,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14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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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