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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15 16:06

近期,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我局拟收回部分电信网码号。为保护用户利益,增强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现对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21年1115日起至2021年1214日。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启动码号回收机制,收回相应的电信网码号。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9号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省通信管理局窗口

电话:024-8398856883988569

传真:024-86581865

 

附件拟收回的电信网码号.docx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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