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3 16:23
省内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企业: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的通知》(工信部信管〔2017〕321号)要求,我局即日起正式启动2021年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省内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均须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按照规定履行年报义务,配合我局的监督检查。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月至3月,各企业真实准确填报年报信息。
2021年4月,对未按要求报告年报信息的企业,我局将督促其切实履行年报义务,限期一个月内补正。
三、报送方式
企业登录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电信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s://dxzhgl.miit.gov.cn/)报送年报。
四、年报抽查
2021年5月至9月,我局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在执法活动中全面推行随机抽查的通知》(工信厅政函〔2016〕606号)要求,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核查、技术检测等方式,对各企业的年报信息及执行有关规定情况等进行检查;在抽查中发现企业有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五、信用记录
2021年5月,对拒不履行年报义务的企业,我局将其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在相关企业补充履行年报义务后,我局在公示一次后将其从不良名单中移出。
六、相关要求
各企业要提前准备年报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及时报送年报信息。年报期间,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我局的监督检查,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行政处理和信用管理。
年报咨询电话:024-83988568
统计咨询电话:024-86581009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