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我局自2024年11月起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变更、续期等环节,向经批准申请的全量企业同步颁发电子证照,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鼓励省内增值电信业务持证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积极使用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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