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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2 08:38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7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通信管理局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并报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辽宁省信息通信领域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和劳动模范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1212日至20241218日。

一、先进集体

沈阳电信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劳动模范

姜日敏   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人事处)联系电话:024-86581126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17邮政编码:110036

  

 

辽宁评选推荐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先进集体、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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