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数据安全服务能力(数据安全评估)”评定(第一轮)和“数据安全评估师”培训(第一期)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东北地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深入落实《数据安全法》《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六部门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聚焦行业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水平的系统化提升,服务支撑数据安全评估机构的能力提高和数据安全评估人员的技能提高,推动构建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管理体系,辽宁省互联网技术支撑中心联合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网络和数据安全专业委员会、中国软件评测中心,面向东北地区开展“数据安全服务能力(数据安全评估)”评定(第一轮)和“数据安全评估师”培训(第一期)工作。
一、“数据安全服务能力(数据安全评估)”评定
数据安全服务能力(数据安全评估)评定是一套对企事业单位的数据安全评估服务能力和专业技能进行全面评审的体系。对数据安全评估服务商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估,包括技术实力、服务水平、质量保障、人员素质等,促进数据安全服务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引导服务提供商提升自身能力,以适应不断变化的数据安全需求。通过评定的企事业单位,表明其在数据安全评估领域的技术实力和服务质量已达到行业标杆水准,将获得《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数据安全评估)》。
二、“数据安全评估师”培训
数据安全评估师旨在提升人员开展数据安全检测、数据安全评估、数据安全咨询服务等能力,以发现组织潜在的安全漏洞和风险,并提供改进建议和解决方案。参与培训人员会了解数据安全技术的基本概念和常识,系统学习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文件,具有监测、分析和解决数据安全保护相关技术问题的能力,可在数据安全领域的相关工作中执行全面的评估检测和咨询服务。支持持有相关技能证书达到5人以上的电信和互联网企业自主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向主管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三、工作安排
开展东北地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评估师培训工作,拟于2025年11月26日至28日举办东北地区第一期数据安全评估师培训班,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学员报名。学员经培训考评通过后,将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工业和信息化职业能力证书(数据安全评估师)》以及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网络和数据安全专业委员会、辽宁省互联网技术支撑中心颁发的《数据安全职业能力证书(数据安全评估师)》。培训费8500元/人。


开展东北地区第一轮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数据安全评估)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机构申请。机构经评定通过后,将取得《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资格证书(数据安全评估)》。

四、相关说明
申请一级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数据安全评估)的机构,需至少5名人员持有“数据安全评估师”个人证书(需加盖辽宁省互联网技术支撑中心章),且符合一级资格的其他评定要求。申请二级数据安全服务能力评定(数据安全评估)的机构,需至少10名人员持有“数据安全评估师”个人证书(需加盖辽宁省互联网技术支撑中心章),且符合二级资格的其他评定要求。
五、报名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18698886635
邮箱:lnitsc@126.com
附件:1.数据安全评估服务能力评定申请书.docx
辽宁省互联网技术支撑中心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