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通信管理局关于限期提交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年报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0 15:56
相关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持证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12月31日前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在2025年第一季度进行年报。截至2025年3月31日,部分增值电信企业未按规定提交年报信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请上述企业于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年报信息提交工作,未在限定期限内提交的企业将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不良名单。
年报咨询电话:024-86581138
附件:年报补报名单.xlsx
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4月7日